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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产所地址、法人代表、社公统一信用代码、生产规格、许可证编号 2、生产设施名称、规格型号、参数等 3、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参数设计值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等。 手工监测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它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运行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燃料使用量 3、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等。 1、运行状态:一般按班次记录,1次/班或者班次 2、燃料:按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3、燃料使用情况 正常记录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班或者班次异常记录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