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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档案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 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1季度/次 档案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 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 日期及班次等。c)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 1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档案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1年/次 档案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一般固体废物:记录内容: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档案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