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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物防止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 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是记录1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重污染天气应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每班记录一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废产废单位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指定指南》(试行)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中流向汇总表按年记录,出场环节按月记录,产生环节按批次记录;危险废物管理信息,按批次记录。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