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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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包括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应记录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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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发生次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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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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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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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
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泥运行费用(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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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记录。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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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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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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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
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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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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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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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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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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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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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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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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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涉及DCS/PLC控制系统的,要求每周记录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定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生产线记录期内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曲线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脱硫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二氧化硫浓度(实测)、总排口二氧化硫浓度(折算)、烟气出口温度等。脱硝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氮氧化物浓度(实测)、总排口氮氧化物浓度(折算)、脱硝设施入口氨水/尿素流量、脱硝设施入口烟气温度等。
除尘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颗粒物浓度(实测)、总排口颗粒物浓度(折算)、烟气出口温度等。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3)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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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次/周。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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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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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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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d)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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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
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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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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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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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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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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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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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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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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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 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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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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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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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时间(分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单位为小时)、生产负
荷、燃料(天然气等)消耗量、主要产品产量(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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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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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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