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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氯化氢;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气;噪声。 同步记录监测工况 有组织废气半年一次;无组织废气一年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记录,记录内容:(1)记录时间(2)产生环节(3)废物名称(4)废物类别(5)废物代码(6)物理性状(7)危险特性(8)产生量 2、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记录内容:(1)记录时间(2)废物名称(3)废物类别(4)废物代码(5)入库量(t)(6)出库量(t)(7)自行利用量(t)(8)自行处置量(t)(9)委托利用处置量(t)(10)委托单位名称 固体废物按照产生批次记录,每产生批次记录1次。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非正常工况情形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其他:用电量等。6)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3)原辅料: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2、固休废物产生及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正常情况:一年两次; 异常情况:每工况期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