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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等基本信息。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改变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819执行,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帐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详细要求请见《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的相关要求执行。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3)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向、出厂环节信息; 危险废物: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按年填写,流向信息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