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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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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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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a)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3)添加时间、添加量等;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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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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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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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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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 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批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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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信息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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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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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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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记录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达标性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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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周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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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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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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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
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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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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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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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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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产品产量:类型(包括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及副产品)、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5)燃料: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能源的还应记
录能源平衡信息。
b)非正常工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
耗量、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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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产班次记录,1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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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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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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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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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 次/天,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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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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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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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鼓励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台 账。产废单位应在台账工作的基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 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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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年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信息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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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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