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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1.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设备运行波动的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2.无组织排放:a)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加工排污单位各拆解环节设置集气罩,并在相对封闭的负压环境下进行,确保产生的废气被有效处理。b)禁止露天切割、破碎分选废电机、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在破碎分选过程中,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并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a)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进行设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废水“跑、冒、滴、漏”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b)要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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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许可的内容
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制定自行监测方案。2.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其中,废气(采样)监测平台、监测断面和监测孔的设置应符合监测规范要求。监测平台应方便于开展监测活动、应能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 3.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4.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落实相关方案要求的减排措施。
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