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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含硫量等。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生产运行状况每班记录一次;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每班记录一次,间歇性设施按照完整的生产过程记录;原辅料及燃料每批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记录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a)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防治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m/d)、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等。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入口风量、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还应明确排放口烟气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等。 b)停运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记录内容反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c)主要药剂添加情况:记录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 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1次;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1次。 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 a产品产量 记录最终产品产量。 b生产负荷 记录实际产品产量与实际核定产能之比。 c原辅料 记录名称、种类、用量等。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 d燃料 记录总硫含量、硫化氢含量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生产运行状况:每班记录1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Ⅰ次;间歇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每批记录1次。 异常情况:1次/异常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985等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执行;其中附表1至附表3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附表1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1;附表2按月填写,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附表3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附表4至附表 7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产废单位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从附表 8 中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