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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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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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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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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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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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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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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记录名称、单位、用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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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日的按照1日记录。
3)原辅材料、涂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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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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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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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3)污水处理站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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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日记录1 次。
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日。
3)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日记录,每日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b)异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每非正常情况记录1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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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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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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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开展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弄、计量单位、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等,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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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噪声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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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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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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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应当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应当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台账记录表各表单的负责人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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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台账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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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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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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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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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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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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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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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
按《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如技术规范及其他文件有其他重污染天气要求,按技术规范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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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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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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