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矿热炉还需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b)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记录措施执行情况。c)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各环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参数,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d)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e)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生产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次。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每个生产周期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厂界噪声监测。
1))有组织废气测记录信息包括排放口编号、监测日期、时间、监测方法、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点位、采样方法、进出口
污染物监测结果等;
2)无组织废气监测主要包括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编号、监测日期、时间、控制的无组织污染物监测信息;
3)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
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自行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具体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情况、暂存入库情况、出库情况、委托利用处置情况等内容。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具体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的信息。
|
1次/批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