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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各生产单元设计规格、参数、资料等详细说明。 基础信息记录好后现场保留,随时更新。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应按天次至少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次数、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天1次。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停产的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 次记录。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原辅料使用情况等。 a)产品产量:记录最终产品产量; b)生产负荷:记录实际产品产量与实际核定产能之比; c)原辅料:记录名称、种类、用量等; 生产运行状况:按照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 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 次;间歇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 原辅料使用情况:每批记录1 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废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项,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1)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适用于危险废物日产日清的情形,其他情形可做适当调整;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记录信息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所采取的措施等。 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a)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防治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m3/d)、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等。记录内容参见附录C中表C.3。 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入口风量、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还应明确排放口烟气温度、压力、排气简高度、排放时间等。记录内容参见附录C中表C.4。 b)停运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记录内容反映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c)主要药剂添加情况:记录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 次。 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 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 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1 次。 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1 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