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 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采样人姓名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信息 每监测1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重污染天气响应时间、措施,特殊时段 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 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 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次记录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 (a)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b)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c)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迭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d)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珠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管理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包括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 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包括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数量、经办人等; e)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包括来源、代码、名称、入库/出库时间、入库/出库数量、经办人等。 a)产生情况:每年记录1次。 b)流向:每月记录1次。 c)出厂环节:每批次记录1次。 d)产生环节:按日或按班次计记录1次。 e)贮存环节:按日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针对工业噪声: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維修.更换内容。 每发送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生产设施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等 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 位按日记录,每日记录 1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天的按日记录。原辅 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次。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次。生产设施非正常 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非正常工况期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废气处理设备开关机记录、维护点检记录、催化剂和活性炭更换或添加记录等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b)非正常情况: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每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