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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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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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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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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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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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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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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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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异常运行: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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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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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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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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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异常运行: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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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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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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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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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b)危废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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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危废记录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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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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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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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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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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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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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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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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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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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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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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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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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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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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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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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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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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