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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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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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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基本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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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按年记录,1次/年;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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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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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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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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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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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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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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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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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系心系:按日记录,1次/日。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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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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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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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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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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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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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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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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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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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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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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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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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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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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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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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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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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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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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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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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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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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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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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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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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异常按年记录,1次/年;在发生异常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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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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