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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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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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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采购量、纯度、运输和卸料方式、来源地、是否有毒有害、储存位置等信息。记录正常工况各5主要生产单元每项生产设施的运行状 态、生产负荷、主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运行参数等数据。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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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一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是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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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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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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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机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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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记录: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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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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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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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装置或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a.生产装置或设施: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原辅材材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 b.全厂运行情况:包括原料、辅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内容。无燃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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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记录;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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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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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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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废气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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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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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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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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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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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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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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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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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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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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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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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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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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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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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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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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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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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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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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