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以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污泥治理设施的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记录频次为1年/次;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检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效验记录、定期对比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同监测频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2)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3)手工监测时段信息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根据实际生产内容、生产规律确定。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进水信息 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设施参数、进水、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 3、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设施名称、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 4、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污泥产生量、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委托处置量、委托单位等。 5、污染治理设施维修记录 发生事故时记录事故原因、解决方法、事故时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等。 进水信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信息、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信息按日记录按月汇总;涉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参照自行监测频次记录;污泥处理设施根据运行情况按月汇总;维修信息维修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