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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污水处理厂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投产日期、经营场所中心经度纬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发生变化时记录,按年度记录。 保存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日常记录 ,按月汇 总。非正常工况 按次记录 。 保存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 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 管理文件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保存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时间、设备设施(处理设施名称、处理设施编号、是否正常运行、运行参数、运行值)、进水量、出水量、出水水质、药剂(名称、添加量)、备注情况 。 正常工况按日记录,按月汇总。非正常工况按次记录。 保存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泥治理设施的相关参数;主要还包括:进出水水量、进出水水质、药剂消耗、药剂投加、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 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设施故障状态、故障时刻、恢复时刻、事件原因。 工业噪声: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施信息、产生环节、委托利用/处置环节(包括接收单位名称、处理量、处理效果、转移量、污泥去向)。 危险废物:设施信息、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过程和结果。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日记录,按月汇总。污染物排放情况参照自行监测频次要求进行记录。非正常工况按次记录。 工业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