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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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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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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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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基本信息,按年 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 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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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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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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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 施信息按台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 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 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 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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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产批次进行记录,每批次记 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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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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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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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按照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 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 次、监测仪器型号、采样方法;监测期间如实记录生产及污染治理 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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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测时间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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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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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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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 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涉及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 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b)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 求:1)污染治理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 程 、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2)无组织治理设施每天检查:设施名 称、无组织管控设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 日期及班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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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产批次进行记录,没批次记 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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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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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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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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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产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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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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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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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 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2、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 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时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重污染天 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 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正常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 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3、非正常工 况:工业排污单位每次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时间原因、应对 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措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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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期间和非正常生产期间应加 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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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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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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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 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 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 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 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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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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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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