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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厂区降尘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防泄漏设施变化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按天次 不低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气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按个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并按班次开展点检查工作,记录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防渗/泄漏设施变化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按班次 不低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治理设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参数:包括实际处理量、实际进水水质、实际出水水质、药剂投加种类、药剂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防渗漏、防泄露设施变化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按班次 不低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气有组织主要排放口: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自动监测系统DCS曲线 在线连续,不能正常运行期间,按照4次/日(间隔不超过6小时) 不低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设施废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防渗漏设施变化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1次/每工况期 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压榨机、硫熏中和器、蒸发罐、编码、生产能力等。 定期 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按自行监测要求记录 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至少包括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内容,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自行监测要求记录 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厂区降尘洒水、清扫频次,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方式,日常检查维护频次及情况等,根据制糖工业排污许可单位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内容 按环境管理要求记录,长期或增补 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运行状态、生产负荷、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等。 按班次 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按环境管理要求记录,长期或增补 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记录内容包括废物名称、产生时间、产生量、入库量、出库量等信息。 分类按批次记录 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记录废物名称、产生时间、产生量、入库量、出库量等信息。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