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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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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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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收废物类别、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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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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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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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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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原辅料及燃料信息主要生产单元正常工况。辅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主要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主要生产单元正常工况信息应包括设施名称/编码、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的名称及类别、记录时间内的实际处理量。记录产品产量信息及生产负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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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2)辅料及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b)异常情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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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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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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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2)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应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运行参数、废水流量、污染因子及治理效率、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停运时间、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添加量。3)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b)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工况下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辅料添加情况、燃料适用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异常情况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码、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c)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1)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2)无组织治理设施。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并记录: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3)危险废物贮存场每周检查记录:环保标识设施情况,贮存容器是否破损,应急防护设施情况,防渗工程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4)其他。其他内容检查维护记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5)记录防泄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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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d。记录正常情况下设施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排污单位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按月记录。b)异常情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记录非正
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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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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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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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373、HJ 819等相关要求执行。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以及地下水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监测日期、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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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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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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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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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日常检查记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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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d。涉及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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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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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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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固体废物信息:外来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出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和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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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
根据实际检测情况记录检测分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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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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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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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T 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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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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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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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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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废气监测记录的针对性优化方案:
(1)排放口编号/编码、监测日期/时间、采样人、样品编号/数量;监测方法(标准号)、仪器型号/编号、采样点位(含示意图编号);污染因子、实测浓度、标干浓度/折算值、标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氧含量;许可限值、是否超标、超标原因(如有);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负荷/产量/启停)、治理设施运行状态;
(2)1. 采样与质控(防造假、可追溯)
新增:采样现场照片/视频(点位、工况、仪器、样品保存)
新增: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结果、质控合格判定
新增:仪器校准/检定/期间核查记录(日期、证书号、结果)
新增:样品保存/流转/交接记录(时间、人员、条件)
2. 工况与关联(解释数据、支撑合规)
新增:生产负荷/产量/原料/燃料(与监测时段一一对应)
新增:治理设施关键参数(喷淋pH/液气比、催化温度、吸附剂更换、风机电流/频率、压差)
新增:异常事件(启停、检修、故障、超标、重污染响应)
新增:在线与手工比对(日期、点位、因子、差值、偏差率)
3. 数据与合规(自动计算、留痕)
新增:排放速率/排放量(自动计算,与许可总量对比)
新增:达标判定依据(标准号、限值、折算规则)
新增:超标处置闭环(原因、整改措施、复查结果、上报记录)
新增:台账审核签字(监测人、审核人、负责人、日期)
4. 自动监测(CEMS)专项优化
新增:CEMS日/月/季报表(小时均值、日均值、超标时长)
新增:CEMS运维/校准/校验/故障/停机记录
新增:数据有效性判定(有效/无效/缺失、标记原因)
新增:曲线截图/导出数据(负荷、烟气量、浓度、温度、氧含量)
5. 台账结构与频次(清晰、可查)
按排放口+监测类型分表:手工监测台账、CEMS台账、质控台账、异常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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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次:手工监测按频次记;CEMS按小时/日记;异常即时记;审核每日/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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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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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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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定期提交执行报告,并保证执行报告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年度执行报告编制内容应包括;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b)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和异常情况;
c)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d)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e)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f)信息公开情况;
g)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h)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j)结论;
k)附图附件要求。
排污单位季度执行报告应至少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或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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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年度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应每年提交一次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于次年一月底前提交至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报告周期为当年全年(自然年);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年度,当年可不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年度执行报告。
b)季度执行报告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应每季度提交一次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于下一周期首月十五日前提交至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季度,报告周期为当季全季(自然季度);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季度,该报告周期内可不提交季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季度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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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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