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 a) 加强装卸料、输运设备的密封或密闭,或者收集送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b) 方便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的调粉、和面等设备和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排污单位的去壳、 破碎、配料混合等设备,应加强密封或密闭,或者收集送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c) 方便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的和面车间应加强通风,在车间安装排风扇。 d) 方便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的包装机应加强密闭,或者包装废气颗粒物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 回用到生产前端,或者收集送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e)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采用自动控制的硫磺燃烧炉,或者收集处理其废气后排放。 f)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排污单位的存储设备(罐区)应加强密封或密闭、加强检测,或者收 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g) 对制冷系统(以氨为制冷剂时)和液氨储罐,应定期加强密封检查和检测,并及时更换老化阀门 和管道,加强液氨储罐装载过程中的气体检测。 h) 应对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或者投放除臭剂,或者收集恶臭气体 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 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运行正常,处理、排放水污染物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a) 应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冷热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利用,污染物稳 定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b) 宜根据生产状况选择现代化加工设备,节约水资源消耗,减少废水排放量。 c) 过滤分离应尽可能不用滤布或减少滤布洗水产生量,提高滤布洗水循环利用率。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 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 1.根据济南市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编制或修订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并根据重污染天气不同应急响应等级落实相应减排措施。2.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等规定落实错峰生产要求。3.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等要求。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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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