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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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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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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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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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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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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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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的自行监测要求记录开展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2)检测期间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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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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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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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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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检修情况,包括故障设施名称、编码、原因、检修过程以及检修期间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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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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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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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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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3、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4、原辅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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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
1.1运行状态:1次/周。
1.2生产负荷:1次/周。
1.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周记录,1次/周。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周的,按周记录,1次/周。
2、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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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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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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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药剂添加情况等。污染防治
施运行管理信息还应当包括设备校验关键参数,能充分反映生产设施及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1、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世纪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1有组织废气防治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1.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1.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2、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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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
1.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
1.2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1.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记录1次。
2、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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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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