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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55 每季度开展一次噪声昼夜监测
频发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偶发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1、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确保达到治污效率。2、认真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冬季蓄水池管理,做好处理后废水蓄存,确保废水全部回用。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切实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音、隔音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产生。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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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