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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 、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1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版、电子版台账保存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 ,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次。 纸质版、电子版台账保存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纸质版、电子版台账保存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及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正常工况:运行情况1次/ 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 周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 录,1次/工况期。 纸质版、电子版台账保存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等。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1次/年。 纸质版、电子版台账保存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