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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受废物类别、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经许可证编号、环保投资、排污交易文件、环评、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10年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外来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出库信息、填埋场填埋情况、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等。 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检测分析信息。 至少保存10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处置能力:设计能力、实际能力。3)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处置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处置能力)之比。4)燃料和辅料信息:名称、处置(消耗)量、成分分析数据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3)处置能力: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按日记录,1次/日。4)燃、辅料:处置(消耗)量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成分分析按照批次记录,1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10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一下内容:a)正常况状: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排口温度等信息。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组织控制采取的措施、措施描述等信息。3)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b)非正常状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信息。 a)正常状况,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b)非正常状况 ,按照非正常状况记录,1次/非正常状况期。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10年
监测记录信息 自动监测记录信息:自动监测污染物指标、自动监测系统联网情况、自动监测系统的运维维护情况等。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未要求开展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信息。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自行监测章节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其他信息:法律规定、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次/日。依据法律规定、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其他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10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至少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