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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未发生变化1年/次,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发布稿)执行 按照(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发布稿)执行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1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未发生变化1年/次,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1次/日;非连续生产,1次/周期 4)原辅料:1次/批 b)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