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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燃气锅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 5)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3) 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b)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日期、固体废物来源、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出库日期、固体废物去向、处置量、委托单位和贮存量。 4、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3)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产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根据实际产生危废批次及固废数量填报。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