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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 1次/年(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的监测记录包括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按污染类别分别记录,监测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或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测定方法,监测结果,限值要求,是否超标,监测仪器及型号等信息。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记录等信息。3.自动监测记录信息:自动监测指标连续监测结果等相关信息。 手工监测信息按照监测频次记录;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每星期记录1次;自动监测记录信息采用全天连续监测。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生产设施生产运行状态,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用水量,用电量。2.非正常工况:生产设施起止时间,主要产品产量,药剂用量,事件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信息。3.生产设施编号,名称及其产能,设计值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污染物防治设施编号,名称及设计处理能力等主要技术参数。 正常工况下1次/日,非正常工况下,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c.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 d.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等。 e.污染治理设施维护记录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时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每天记录一次,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