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包括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应记录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按发生次数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杈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计值、单位)等。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c)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d)原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生态负荷: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排污单位也可自行加严记录频次b)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原辅料储库、燃料储库、成品库、物料输送系统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等。 c)废水治理设施 应记录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回用量、运行费用(元/吨)、、排水去向。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査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无自动监测要求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手工监测要求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内容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d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的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a)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发生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记录内容 b)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c)非正常工况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开停炉、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按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委托处置等环节的相关批次编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时间、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量、容器/包装的类型数量、经办人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十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