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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1.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记录: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用电量等。 2.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记录:非正常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状态1次/日,生产负荷1次/日,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日。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 记录: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记录:异常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3.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纺织印染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按照HJ120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规定执行,根据固废产出情况1次/日或批次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