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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污染防制设施基本信息 每天1次 若发生变化时,按次记录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自动监测运维纪录,手工监测记录信息,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频次与自行监测要求相同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 第 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时记录。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指定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制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3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4其他信息 1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1次/日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纪录1次 3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规范、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 2燃料使用情况 3生产负荷 4主要产品及产量 5燃料信息 不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 1运行:按日或班次纪录 2生产:按日或班次记录 3产量:连续生产按日 非连续生产按 周期记录 4燃料:按采购批次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纪录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3废水治理设施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 1运行:按日或班次纪录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 按日或批次记录 3控制系统显示图:按周纪录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纪录,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