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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所有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记录信息等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自行监测要求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产品产量、原辅料用量、燃料用量等 产品产量每班记录1次;原辅料及燃料用量每批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药剂添加情况 每班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废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等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每发生1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