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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按照HJ1118-2020标准 5.4.3 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台帐保存至少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 2、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台帐保存至少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台帐保存至少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1 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台帐保存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