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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月记录,1次/月;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照变化次数记录,1次/变化次数。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測定方法、监測结果等。2.自动监测数据和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曰期等。 1、按手工监测周期记录。2、按运维周期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等。非正常工况:设施编号、名称、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1、按生产班次记录,1次/班,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运行情况: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气污染因子、治理效率、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添加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按运行班次记录,1次/班。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险特性、物理性状、数量、流向、贮存、利用或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暂存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如实记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种类、物理性状、数量、去向以及贮存、利用或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暂存、利用或处置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噪声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台账记录应符合工业噪声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记录,确保台账记录完整规范。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