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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台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处理能力等。 未发生变化,1次/1年 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手动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展开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b)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自动监测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对比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a)随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b)随自动监测监测、运维频次进行记录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备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批次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去向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委外处置环节,应记录外委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托处置量、计量单位、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生产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必填信息主要为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二)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规定具体适用范围和记录要求。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三)产废单位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中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四)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与归档,台账记录表各表单的负责人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1次/年,如发生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1次/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1次/批次 选填信息根据固废生产周期按批次填报。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记录污染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 2、记录非正常工况及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 3、根据相关环境管理信息,记录其他信息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运行情况记录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非正常情况: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包括种类、名称、用量、有毒有害元素成份及占比)等数据 2、记录原辅材料的采购信息情况 1、1次/班次 2、1次/批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状况记录:开停机时间、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处理风量、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治理效率、数据来源、标准限值,还应明确排放口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副产物等。 3)废水治理设施记录:实际处理量、药剂投家种类、投药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 b)非正常工况: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正常:1次/班次 非正常:异常情况发生到结束记录一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