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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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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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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模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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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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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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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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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记录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达标性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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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周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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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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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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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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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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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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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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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设施、二级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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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运维管理班次记录,每日记录1次。
b)药剂添加情况根据投放形式来确定,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手工加药方式的,每日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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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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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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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
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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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
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
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
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
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
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
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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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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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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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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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充记录;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情况按月填写,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4)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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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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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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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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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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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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