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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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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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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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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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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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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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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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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1 次/周或批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 1 次/周。非连续生产的,1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 1 次/周。原辅料、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非正常工况: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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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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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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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
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喷淋洗涤:循环水量,水泵电机电流,干物含量,实际风量。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厂区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
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
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利用情况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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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周记录,1 次/周。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周或批次记录,1 次/周或批次。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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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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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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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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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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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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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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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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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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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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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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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排放口编号、污染物项目、监测设施、监测结果、是否超标、数据来源、是否有异常情况、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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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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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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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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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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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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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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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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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源应记录治理措施运行、维护情况: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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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停车或错峰生产时,停车和错峰生产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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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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