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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向、出厂环节信息; 危险废物: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按年填写,流向信息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动监测记录信息: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检测方案所确定的检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时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检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手工监测的频次原则上不低于国家或者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检测频次。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监测频次原则上不低于2次/年。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详细要求请见《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的相关要求执行。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 生产运行状况:按照生产班制,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按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生产班制,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药剂添加: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向、出厂环节信息; 危险废物: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按年填写,流向信息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1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1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