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行业类别、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栏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积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各种原辅材料的用量等数据。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和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的参数、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的,按产排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b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要求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进行监测,监测后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 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 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2)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3)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运输信息、运输单位、运输方式、接受单位等。 按年度记录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月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表,按批次填写出场环节信息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