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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相关技术参数 没有发生变化的时候每年记录一次;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候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方案,2)有自行监测设施的按照自行监测要求记录 有自行监测设施按照自行监测要求记录;当自行监测设施故障的时候,采用手动监测数据,按照每天不小于4次,每次间隔不大于6小时记录手工监测数据;其余手动监测数据按监测方案要求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极端恶劣天气等(如特大暴雨等),厂区检修的时间,药剂的名称、购买量,主要成分 药剂名称、成分、购买量按批次记录;极端恶劣天气和厂区检修时间发生时候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进水信息,进水总口水质、水量;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包括主要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和药剂使用信息;c)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含泥量及含水率、厂内赞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d)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发生故障的时间,恢复时间,故障原因,故障发生时候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量、是否上报、采用应对措施 进水信息每天记录一次;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每天记录一次;药剂投加按批次记录一次;污泥产生量含水率及处置情况按批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的时候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2)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台账应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台账记录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技术文件及管理文件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况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具体可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进行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