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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其中,季度执行报告还应包括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等信息。 季报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附录F执行。
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应包括: a)基本生产信息; b)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c)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d)自行监测情况; e)台账管理情况; f)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g)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h)信息公开情况; i)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j)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k)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l)结论; m)附图、附件要求; n) 说明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说明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年报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附录F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