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监测记录信息
|
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373、HJ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HJ985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
|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嗓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等。
|
维护管理时记录。
|
|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嗓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记录内容应包含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入库环节、出库环节、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委外利用/处置环节等内容。(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
(1)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
|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 生产 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燃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4)原辅料、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
|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 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3)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