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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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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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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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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 化时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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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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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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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名称,设施编码,生产负荷等;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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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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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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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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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信息包括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维护记录等信息。 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2)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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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记录一次,异常情况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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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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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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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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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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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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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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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记录;3.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4.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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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次/年;2.1次/月;3.按批次填写;4.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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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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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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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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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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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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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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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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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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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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