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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1次/年,发生变化 时记录1次。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按照班次记录。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原辅料采购信息按照批次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按照自行监测频次 进行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 b)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执行情况。c)非正常情况。每次启、停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日。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样。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废产生记录,危废出入数量,危废五联单,危废管理台账 按照危废产生出入 危废间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废产生纪录,出入库纪录以及去向记录完整。 按照固废出入库记 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至少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