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产生 后盛放至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容器和包装物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的,应按每个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容器和包装物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股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I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 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 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 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 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或包装物,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入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况按照危险废物产生频次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产生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等 根据一般固废产生规律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监测时段非正常工况内容情况、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