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审核
1、废水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
(1)主要排放口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合计
CODcr
氨氮
(2)一般排放口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一般排放口合计
CODcr
氨氮
(3)全厂排放口总计
说明:“全厂排放口总计”指的是,主要排放口合计数据、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两者取严。
全厂排放口总计
污染物种类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COD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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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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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情况下废水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
说明
(1)特殊情况指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情况。
(2)若有本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中。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许可排放时段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许可排放量限值(kg/d)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