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按照监测方案确定监测内容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型号、采样方法等。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监测记录信息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相关要求执行;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
|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2.排污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的废物名称、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处置量、贮存量以及危废的转移量、委外单位等 。
3.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4.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管理加强密封。
|
1.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2.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等 。
5)燃料:名称、用量等。
|
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1次/日或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燃料:按照1日/次或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
|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1.正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开始时间等),滤材更换情况,更换时间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异常原因、应对措施等 。
|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
|
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