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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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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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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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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信息,按年记录、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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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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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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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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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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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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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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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 息,可参考附录 B 中表 B.2 和表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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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 1 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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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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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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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废水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4)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贮存情况、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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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工业固体废物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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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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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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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在特殊是的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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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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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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