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参照附录E进行编制。年执行报告应包括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和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应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等内容;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应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超标排放或者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排污单位可依据本标准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简化要求,适当简化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编制内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提交执行报告。
|
年度执行报告1次/a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1、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废台账管理: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固体废物产生、贮存以及自行利用处置的详细信息。
|
1)危险废物: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危险废物产生、出厂处置以及流向信息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2)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产生、贮存以及自行利用处置的详细信息: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未发生变化:1次/年; 发生变化: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
按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天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天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
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
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按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按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
信息。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
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
|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袋式除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